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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绩效公开
2020-02-2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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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及代码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职责绩效目标 (一)部门职责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
(2)依法向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绩效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我院各项业务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检察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加大检察办案力度,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财政政策性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部门指标值
预算执行绩效目标 结转资金 2019年底以前结转资金全部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 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结转资金占部门实际全部结转资金的百分率 89.10%
结余资金 2019年底以前结余资金全部申报上缴财政 上缴(包括收回)2019年底以前结余资金占应缴(应收)结余资金的百分率 100%
预算调剂 2020年执行中不发生预算科目调剂 2020年执行中发生预算科目调剂资金占部门预算的百分率 0%
2020年执行中不发生预算级次调剂 2020年执行中发生预算级次调剂资金占部门预算的百分率 0%
2020年执行中不发生预算追加 2020年执行中发生预算追加资金占部门预算的百分率 30%
绩效目标调整 发生预算调剂的,绩效目标也要同步调整 调整绩效目标对应资金额占预算调剂的百分率 30%
附件2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书记员经费
主管部门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项目属性 上年延续性项目 项目期 2020年-2020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
       其中:财政拨款 13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加大检察办案力度,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人数 ≥2人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96 %
提起公诉案件比 ≥95%
信访举报办结率 ≥90 %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内
成本指标 聘用书记员人员经费 13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聘用书记员执法办案水平 有所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大检察办案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长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投诉 ≤1次
附件3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装备项目
主管部门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项目属性 上年延续性项目 项目期 2020年-2020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3
       其中:财政拨款 403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标 加大检察办案力度,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研次数 40次
宣讲、培训次数 30次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96 %
提起公诉案件比 ≥95 %
信访举报办结率 ≥90 %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 法律规定时限内
成本指标 差旅费 ≤35万
公车运行费 ≤22万
办案装备费 ≤100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水平 有所体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大检察办案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 长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投诉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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